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海商法
MARITIME CODE 
開課學期
95-2 
授課對象
司法組  
授課教師
汪信君 
課號
LAW3308 
課程識別碼
A01 38400 
班次
01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7,8(14:20~16:20) 
上課地點
社法22 
備註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952marine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主要依海商法體系為主,
由基本概念開始,先介紹運作實
例、法源及重要國際公約與國際
慣例。以船舶而言,船舶之所有
權歸屬問題與強制執行限制等皆
為重要問題。關於船舶所有人限
制責任而言,除講述本法船舶所
有人限制責任以兼採船價主義及
金額主義為主外,其他各國間之
船舶所有人限制責任主義與其他
相關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國際公
約皆為授課範圍。其次關於海事
優先權之性質與船舶抵押權兩者
間之性質與優先順序亦為主要重
點之一。再則,海上貨物運送契
約為本法核心之一,其運送契約
類型(如光船租賃、件貨運送、
狹義傭船與廣義傭船間之定
義),以及運送人、託運人之權
利義務及運送人之絕對責任與相
對責任等。就海上貨物運送契
約,載貨證券相關之簽發時間、
性質與內容,其債權物權上之效
力。繼而關於貨櫃運送與散裝運
送等相關問題,其貨櫃運送人之
責任與貨物件數,而甲板裝載
時,其應負之責任等。另外關於
旅客運送、船舶拖帶、海上事故
與海上保險與委付制度亦為本課
程應教授之範圍。 

課程目標
海商法(以下簡稱本法)為我國
商事法四大科目之一,雖其條文
僅為一百五十五條,但其中所蘊
含重要國際公約與國際慣例常為
修讀本科目所須熟稔之內容。本
科目之教授除海商法外,其他海
事特別法(船舶法、船舶登記
法、引水法等)、行政規則以及
相關條約(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統一公約、船舶優先權及抵押權
國際統一公約、漢堡規則等),
凡涉及海商法重要體系內容者,
皆為本科目所授課之範圍。為加
深對於海商法之適用與研究,除
於相關學說之探討外,對於實務
判解以及相關爭議問題,亦配合
學理上探討,以求掌握本科目之
體系連貫與內容要點。 
課程要求
期中考與期末考,課堂出席與答
問酌量加分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楊仁壽、海商法新論
施智謀、海商法
柯澤東、海商法修訂新論
柯澤東、最新海商法貨物運送責任篇
劉宗榮、海商法
林群弼、海商法論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考 
25% 
 
2. 
期末考 
75% 
 
3. 
隨堂測驗 
0% 
 
4. 
作業 
0% 
 
5. 
報告 
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3/01  海商法概述 
第2週
3/08  海商法概述 
第3週
3/15  船舶與海事優先權 
第4週
3/22  船舶與海事優先權及抵押權 
第5週
3/29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第6週
4/05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第7週
4/12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第8週
4/19  運送 
第9週
4/26  運送 
第10週
5/03  運送 
第11週
5/10  運送 
第12週
5/17  運送 
第13週
5/24  運送 
第14週
5/31  運送 
第15週
6/07  共同海損 
第16週
6/14  期末考試